公 告 栏
 
 
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没有机构项目
  •  
    第八批“国保”核定 我国切实加强…
    国家一级文物“孙中山花盆”武汉…
    古村落消防隐患四起 专家呼吁提高…
    河南郏县"神秘"红石古寨 传承古村…
    世界专家关注文化遗产消逝危机 倡…
    北京火焰山营盘遗址保护工程竣工…
    第一办公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电话:010-66235065
    邮箱:yanjiuyuan010@163.com
    gdk2389@163.com
     
    您现在的位置: 国学孝悌工作委员会 >> 综合信息 >> 正文
    我国5年内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更新时间:2016/6/7

     

    住建部规划司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处长傅爽在第九届中国名镇论坛上透露,为推动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我国所有城市将于5年内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30日在江苏周庄开幕的第九届中国名镇论坛已成功举办8届,通过聚焦以江南水乡名镇为代表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近30年来保护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邀请国内外专家和名城名镇名村代表共同探讨,搭建我国名镇名村保护发展交流平台。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的历史见证。”傅爽说,这些城乡发展历史的珍贵记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对于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傅爽表示,为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我国将督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用5年左右时间将本地区内历史建筑集中成片的区域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保护范围;督促城市、县人民政府将具有一定保护价值、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所有城市要用5年时间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记者 刘巍巍)

     

     

     

    来源: 新华社

     

     

     

     

  • 上一条综合信息:
  • 下一条综合信息:
  •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人才招聘 | 人员查询 | 下载中心 |
    版权 国学孝悌工作委员会 网址:www.chpri.com
    联系电话:010-66235065, 邮编:100091
    网站建设:北京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