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栏
 
 
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没有机构项目
  •  
    第八批“国保”核定 我国切实加强…
    国家一级文物“孙中山花盆”武汉…
    古村落消防隐患四起 专家呼吁提高…
    河南郏县"神秘"红石古寨 传承古村…
    世界专家关注文化遗产消逝危机 倡…
    北京火焰山营盘遗址保护工程竣工…
    第一办公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电话:010-66235065
    邮箱:yanjiuyuan010@163.com
    gdk2389@163.com
     
    您现在的位置: 国学孝悌工作委员会 >> 综合信息 >> 正文
    "无名无分"古建亟待保护 知情人:最怕开发商强拆
    更新时间:2013/6/17

     

    难保护:无名无分老建筑很尴尬

    有专家指出,对于像金陵台这样具有历史价值但仍未被评为历史建筑的“无名无分”的老建筑,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虽然金陵台位于越秀区海珠中路历史文化街区,但由于开发商2007年拍得该地块时国务院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广州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均未出台,所以目前能约束开发商的就只有对其拆迁许可证过期进行处罚。

    不过律师张扬认为,即便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开发商按5%以上15%以下的标准处罚(当时观绿路地块拍出一亿元)数百万元的罚款对于一年损失几千万元的开发商来说,不值一提。再说,开发商拆迁许可证过期只是个例。

    拟立法:发现报批期间不得损毁

    据了解,今年年初,《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正式向市民征求意见,这是广州市首度为历史建筑立法。《办法》规定,城市建设中发现有保护价值而尚未确定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相关部门可向市政府报批,其间该建筑不得损坏或拆除。有消息透露,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即将公布。

    专家呼吁,面对迅猛的房地产开发速度,相关法规和文物普查应尽快落实,处罚金额也应大幅提升,对于一些严重行为,可以吊销开发商执照。

    引新忧:最怕开发商先下手强拆

    然而,有知情人士担忧,相关法律一旦出台,可能会导致业主和开发商反弹剧烈,因历史建筑而起的矛盾冲突可能会更加突出。

    “法律规定一旦被评为历史建筑就不能随便改动,这意味着一些烂尾地上的历史建筑保护问题变得更加棘手,要么就是政府把地买回来,要么就是开发商妥协。”该知情人士坦言,“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一些开发商和业主为了避免自己地盘里的建筑成为历史建筑,在历史建筑名录还没出台前就会纷纷‘先下手为强’,金陵台突然被强拆,或许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 上一条综合信息:
  • 下一条综合信息:
  •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人才招聘 | 人员查询 | 下载中心 |
    版权 国学孝悌工作委员会 网址:www.chpri.com
    联系电话:010-66235065, 邮编:100091
    网站建设:北京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