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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将立法保护布达拉宫
    更新时间:2015/1/21

     

    本报拉萨120日电 记者尕玛多吉从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今年西藏拟制定《布达拉宫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群保护条例》,将布达拉宫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西藏人大立法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地方特色。”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说,为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西藏人大2014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重点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传承与传播等,确立立法主管部门职责,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奖励制度,积极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白玛赤林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西藏人大坚持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一年来,西藏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6项,审查批准1项;完成了全国人大14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和农村金融立法调研等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今年,西藏还拟制定献血法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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