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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非遗司有关非遗的调查函
    更新时间:2012/8/30

     

    文化部非遗司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情况调查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的建设,根据工作安排,文化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情况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内容

    各地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情况的统计;各地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的建设规模、经费来源、人员构成、藏品保存、社会服务等综合情况,详见附件(可登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www.ihchina.cn下载电子表格)。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填写。

    (二) 格式要求

    统计表(附件1)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填写并盖章,调查表(附件2)由被调查单位填写并盖章。统计表和调查表请以纸质形式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部。其中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 时间要求

    所有文件请于2009年8月20日前报送我部(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 系 人: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保护处 岳 青

    联系电话:010-59882539

    传 真:010-59882539

    电子邮箱:baohuchu@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特此通知。

    附件1: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调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2:省、市(地)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调查表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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